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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三十项举措

2022-06-12

来源: 秦皇岛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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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三创四建”活动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结合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际,推出三十项改革措施,全面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全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持续优化我市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

(一)推行网上办、预约办、延时办、就近办新模式。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企业复产复工急需事项全程网办;疫情期间开展电话预约、网上预约服务;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办理延续或换证审批手续的,可申请延时办理;加大“政银合作”宣传力度,鼓励申请人在就近银行网点办理业务、打印证照。

(二)开辟审批服务“绿色通道”“信任通道”。对疫情防控相关需实行紧急审批的服务事项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绿色通道”,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针对需要现场核查的涉及疫情和民生的审批服务事项,创新实施“信任审批”,推行“企业信用+承诺制”审批。

(三)打造核查勘验、项目领办新渠道。建立“一般事项远程验”“特殊事项现场验”“紧急事项即时验”“特急事项事后验”的核查勘验办法;建立项目“四办五制”工作机制(四办:领办、帮办、统办、督办,五制:登记制、跟踪制、鉴定制、奖惩制、考核制)。

(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项目整体审批时限不超过53个工作日,其中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实行数字化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施工许可证全程网上办和并联审批。

(五)创新项目审批方式。全面推行项目审批“四两”服务(“两线”:线上、线下申报,“两点”:电子邮件、电话接受咨询材料,“两容”:容缺申请、容错办理,“两补”:办结后补报资料、补领批文证照)。试行“承诺即开工”“开工后能评”“能耗免指标”新模式。

(六)建立第三方中介平台。建立为企业服务和项目推进的第三方中介平台(环评、可研、审计、会计、律师、进出口、检验检测等),出台《秦皇岛市行政审批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和《秦皇岛市行政审批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

(七)加快企业开办审批速度。设立企业开办专区,精简企业开办环节,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税务事项全流程在线一体化办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互认互通。

(八)持续推进“多证合一”。优化完善企业网上登记功能,企业首次注册登记时,由企业确认并勾选所需的“多证合一”备案业务,由“多证合一”窗口同步办理,并向有关部门推送办理结果。对于企业后续经营仍然需要其他许可证业务的,依托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同步向相关部门推送许可申请,将准入与准营环节有机融为一体,实现快速审批。

(九)开展政务服务双休日“不打烊”服务。对已实现网上申办的事项实行“线上办”;对便民服务事项实行“自助办”;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重要政务服务事项实行“预约办”;对办理量大的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即时办”;对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急需业务实行“加班办”。

(十)推行一门一窗综合受理。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大厅“前台综合受理、一门一站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运行模式。合理设置功能分区,实行“一窗受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十一)推广极简审批模式。结合“百事通”改革,将办一件事涉及多个部门联办或互为前置的事项进行“一揽子”整合,大力推进申办材料共享,打造“套餐式集成服务”。推进“一张脸(人脸识别系统)”、“一张证(身份证)”、“一次确认(以电子印章、签名、授权模式办理)”极简办理。

(十二)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政务服务闭环评价,将群众对政务服务满意度作为增强服务意识、提供便捷高效政务服务的评价标尺,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十三)构建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推动一批关联事项整合服务,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实现市、县、乡、村四级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全覆盖。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提升到95%以上。完善全市统一电子证照库,推动实现高频证照100%电子化。

(十四)推进审批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企业群众线上预约、线下办理,申请材料线上提交、线下调用,补齐补正线上增改、线下审验,办理结果线上查询、线下送达。大力推广应用“冀时办”、“秦快办”等移动客户端。

(十五)规范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全市所有建制乡镇(街道)全部建成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设置“一站式”服务场所,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加强信息公开和内部管理。

(十六)规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在全市各行政村和社区规范设立村(社区)综合服务站,设置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场所,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实行柜台式服务,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

(十七)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网站点建设。持续完善河北政务服务网乡镇(街道)、村(社区)站点建设,及时发布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推进乡、村级事项网上办理,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

(十八)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推进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规范平台运行。建设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

(十九)推进失信被执行人领域联合奖惩措施落地。印发《秦皇岛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事项清单》,细化联合惩戒对象及各部门联合惩戒措施,进一步完善联合奖惩自动化系统,推进失信被执行人领域联合奖惩措施落地,实现跨部门联合奖惩的发起、响应、反馈联动,加快构建全市“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良好格局。

(二十)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规范信用承诺标准,优化信用承诺流程,拓展信用承诺应用范围,梳理信用承诺政务服务事项,推进“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在政务服务办理中广泛应用。

(二十一)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把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兑现政策、履行承诺、执行联合信用奖惩情况纳入政务诚信考核内容,提高政务公信力。

(二十二)建立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开展线上线下免费信用修复培训,指导帮助符合政策条件并有修复意愿的企业100%进行信用修复。对一般违法行为,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的,经申请撤销公示,不纳入信用联合惩戒范围。

(二十三)构建信用监管制度体系。推进各行业部门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制定信用等级分类标准,将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实时推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全省统一的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信用综合监管指标体系,科学精准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对低信用市场主体增加现场监管频次,提高“双随机”抽查概率,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二十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做好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县区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源头解决交易市场分散管理、交易平台重复设置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标准化服务。

(二十五)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应用水平。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建设,打造“文件电子化、标书网上传、开标不见面、异地可评标、监督信息化、过程全留痕”的“不见面交易”模式。完善并推广共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市建系统推广县区共享共用,实现交易档案管理电子化、信息化,推动全市交易平台管理一体化。

(二十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快建立和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全上网、全覆盖、全透明的运行机制。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向市场主体及时无偿提供所有依法公开的各类政府采购信息。

(二十七)加强招标投标综合监管。实行招投标全过程无纸化在线电子交易和电子化监管,推进数字证书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担保函在招投标领域广泛应用,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查核。制定《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厘清职责边界,公示监管清单,建立统一投诉举报平台。配合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开展打击招标投标领域围标、串标行为专项治理。

(二十八)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联合惩戒。推动信用监管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领域的广泛应用,研究制定《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二十九)完善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加强热线软硬件标准化建设,优化提升全市域覆盖、全过程跟踪、全流程监管的政府服务热线功能。大力整合非应急市级热线资源,搭建管理规范、运转高效、协调有力、便民利民的非应急性民生服务平台,实现“一号对外、同城办理”。

(三十)加强热线知识库建设。完善政府服务热线知识库系统,搭建涵盖政策法规、便民问答、办事指南、政务服务四大类信息内容,以及各热线承办单位职责业务的热线知识集群。将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不涉及保密隐私等内容的热线知识信息,逐步面向社会公众开放。